
1月1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作主题发布。内蒙古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长在,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爽,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赵玉生,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樊永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文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
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持续关注与大力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区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情况。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作为民营经济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的作用。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主体中的占比超94%,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力量、最坚实的基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多次就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提出要求、作出部署,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今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从健全四个体系、开展五大行动、实施六项工程的角度作出政策安排,为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一系列政策利好。2023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多管齐下、多点突破、多措并举优服务、解难题、促发展,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为自治区经济运行总体向上向好、稳中快进优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量质双升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从体量上看,2023年全区经营主体发展到273万户,同比增长7.9%。其中小微企业59.61万户、个体工商户199.52万户,分别同比增长7.59%和7.3%。2023年度全区新设经营主体45.90万户,同比增长24.59%,增量和增率均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新设小微企业8.72万户、个体工商户34.19万户,同比增率均超20%,呈现稳中快进发展趋势。从质量上看,企业活跃度提升至66%,千人拥有经营主体量提升至113.7户,每新设100户对应退出户数较去年同期减少7户,整体存活率明显改善。随着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在经营主体中占比提升至24%以上,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数量之比提升至33%,经营主体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实现“个转企”763户,“小升规”1206户,新设“四新”主体4.43万户,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539户,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户,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8户,创新型中小企业431户,创建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10个,示范家庭农牧场190个,纳入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名录23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审批许可方面,深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巩固“证照分离”改革成果,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实行预包装食品备案与营业执照联办,目前有115项“一件事”实现“一次办”,办事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平均压减57%,“联办”办件量达127万件,完成经营者变更登记4.16万户,预包装食品备案联办业务7.6万笔,“证照分离”改革惠及经营主体66.64万户,其中实行告知承诺23.73万件,直接取消审批29.03万件,审批改为备案59.83万件,优化准入服务161.84万件,审批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在税收优惠方面,落实国家、自治区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截至11月底,全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 274.3亿元,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是主要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80.6亿元,占比65.8%。在金融扶持方面,持续提供央行低成本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资金投入,实施延本付息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推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持续降低融资成本。利用“信易贷”平台、“内蒙古普惠金融超市”等线上融资渠道,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服务。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民营企业、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分别为6852.6亿元和279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和21.1%;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705.2亿元,同比多放216.9亿元;累计为2万家(次)普惠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70.3亿元;累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动承担信贷环节费用和支付手续费达1.4亿元;累计发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14.51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63%,担保余额共297.0亿元;“信易贷”平台已入驻注册企业超43万家,全区4858个银行保险机构网点入驻“内蒙古普惠金融超市”,访问总量超100万人次。在用工保障方面,建立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机制,将创业服务、零工市场等纳入内蒙古“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服务范围,组织“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供需对接服务。2023年截至11月底,依托“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累计发布用人单位岗位数46.15万个,个人注册11.8万人,累计发布求职信息5.88万人次;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3015场,参加企业7.07万家,提供就业岗位217.69万个(次)。这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主要用人单位。在政策申享方面,发布《惠企政策一本通》电子书1.0-6.0版,制作惠企政策宣传短片和“惠企”政策大讲堂“微视频”,借助抖音、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宣传,点读人数超过100万。打造政策综合查询平台,依托“蒙企通”微信小程序上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直通车”,实行惠企政策分类检索、关键词搜索。截至2023年11月底,专区累计访问量1.4万次,政策阅读量5514次。在法律服务方面,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万所联万会”活动,加强律师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联系,推动“法治体检”常态化。2023年,开展“法治体检”4963次,组织律师进企业5500余家,开展宣讲活动、专题讲座1578场,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1.6万余次,挽回经济损失超5000万元。在权益保障方面,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违约拖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无分歧账款动态清零。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累计清偿化解18.72亿元。
三是经营成本持续降低。全面落实“欠费不停供”和“缓交电费”政策,实行检验检测费用部分减免,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减负。截至2023年12月底,已为1743户申请延期缴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缓缴政策,缓缴电费2513.44万元,减免电费违约金共计228.89万元;全区累计减免各类检验检测费用4522.52万元;质量基础设施累计服务企业5.17万家,解决技术难题1.38万个,为企业节约成本、减免费用1.2亿元。
四是市场秩序有序规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强化涉企收费监管,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制,推行轻微违法“首违可以不罚”,实施信用提升行动,推出信用修复“承诺容缺”办理,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构建更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2023年,全区共梳理政策措施1.16万件,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66件,已全部整改完毕;涉企收费检查单位3177家,结案25件,实施经济制裁4882.39万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覆盖3800余家,减免、降低会费2300余万元;通过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6万户,恢复个体工商户信用正常记载状态9.85万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25户,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4条;适用首违不罚案件2899件。
五是发展举措推陈出新。在发展特色文旅产业方面,积极培育文旅商品品牌,推动非遗传承创新发展,开展非遗带动就业增收行动,积极打造旅游休闲街区,培育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促进我区文旅产业发展壮大。2023年,全区58个“我和草原有个约定”实体店挂牌营业,认定19个自治区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36条非遗特色精品旅游线路,设立17个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推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人,建成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5个,评定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10个,评定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7家。在支持创业创新方面,强化创业培训服务,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加强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2023年截至11月底,全区开展创业培训2.17万人,相关高校共立项创新创业教学改革课题29项,新建创新创业课程52门,培训创新创业教师435人,高职院校共举办创新创业教育专题讲座、培训246场次。在质量提升方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帮助企业形成重质量的发展意识。2023年新增企业首席质量官389名,指导18户小微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培树典型方面,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小个专”党建引领作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小个专”基层党组织发展至2481个、党员2.68万名;非公经济团组织发展至4216个、团员2.43万名,覆盖经营主体1.05万户,评定党建示范点40个、示范单位14个。
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扛起牵头责任,与有关部门一道,把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积极组织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真心实意帮助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扩大就业、繁荣市场、改善民生、促进消费中的重大作用,扎扎实实为完成“两件大事”“闯新路、进中游”贡献力量。
以上是今天的发布内容,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
北疆新闻网:三年成长计划重点任务第一项就是“健全财税支持体系”,2023年税务部门在税费优惠方面都采取了哪些举措?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来了哪些利好?2024年税务部门在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内蒙古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长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们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系到我区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部署,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所需,从落实税费优惠、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各项纾困措施落地见效,助力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轻装前行、茁壮成长。
一是精准落实国家优惠政策。2023年出台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共77项,其中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就有50项。自治区税务局打造“精心谋划、精准推送、精确核算、精细分析、全程风控、全面督审、全盘纪检、全力严打”的“四精四全”闭环式全链条管理体系,全力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应享尽享,2023年1至11月,全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 274.3亿元,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80.6亿元,占比65.8%。
二是积极落实地方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自治区的税收自主权,自治区税务局积极推动我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地方性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适用税额按照现行车船税适用税额的50%征收,2023年1-11月累计减税超22亿元,与国家普惠性优惠政策共同发力,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
三是着力提升税费服务质效。高质量开展自治区第二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聚焦个体工商户自身特点、业务办理难点、税费服务重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开展精准推送和商圈宣传专题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5万余份,帮助个体工商户掌握政策、熟悉操作。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容缺办理服务,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持续推进。
2024年,将结合自治区税务局新发布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0条”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一是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法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减轻税费负担;推动中小微企业精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我区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措施。重点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结合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进一步优化升级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着力加强“政策找人”,积极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三是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发票领用开具、欠税管理等6个业务领域推行非强制性执法等,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税收法治环境。四是助力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依托“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查询潜在供应商或采购商,形成“产销清单”“推荐清单”,助力解决我区小微企业在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和产品销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持续深化“银税互动”,扩大“银税互动”合作范围,帮助更多小微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获得融资支持。
谢谢!
人民网:2023年在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有哪些?2024年自治区科技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爽: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围绕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提出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从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健全政策保障体系。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链条,形成全方位政策支持体系。持续加大科技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联合呼和浩特市科技局、自治区税务局举办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培训会,同步进行“科技政策面对面”视频号直播,培训人次3700余人。与自治区股权交易中心举办科创专板服务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培训人次近300人。
二是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 双提升”行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组织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服务行动,引导企业科技特派员了解企业需求,打通科技政策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2023年底,全区备案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33家,入站企业科技特派员3101人,服务企业达到6929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2371家。企业科技特派员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731项,协助企业搭建平台503个、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562项。落实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政策,对443家企业给共给予1.3亿元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全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分别达到1887、2539家,较上年增幅分别超过20%、60%。
三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瞄准所属细分行业领域,加大创新投入。发布数字经济领域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将“工业物联网智能接入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基于5G技术的车联网、智能制造、智能采矿、智慧电力、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物流等平台系统研发与示范”2个方向专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报。通过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项目,进一步激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的积极性。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继续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强化对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精准支持,着力推动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一是持续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推动各项科技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继续加大支持企业培养引进人才力度,从政策环境和人才引育上形成鼓励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沃土。二是加强小微企业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统筹创新资源,鼓励小微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提升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持续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三是健全和完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为企业提供各类精准创新服务,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小微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上取得突破,引导企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2023年在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农牧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有哪些?2024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赵玉生:2023年,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农牧厅聚焦肉牛、肉羊、奶业、羊绒、玉米等7条重点产业链,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推进马铃薯产业链发展六条政策措施、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农牧厅还制定印发了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工作方案,羊皮食品化、苁蓉锁阳、杂粮杂豆等特色产业发展方案。同时深入实施《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参与建设7个国家级产业集群和54个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通过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服务平台发布18家银行和保险机构涉农金融产品50个;为龙头企业、联合体以及被带动联结的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累计发放贷款3.52亿元。组织开展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2023年全区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947家,中小微企业占比89.7%,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9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770家,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总额2104.28 亿元,预计全年营业收入4659.86亿元。
在支持合作经济发展方面,印发《关于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意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八条实施意见》等政策。选聘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800多人。开展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整体质量。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培训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业务骨干近2000人次。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61175万元,完成项目900万亩,带动全区社会化服务2800万亩。认定310个自治区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100个自治区“五星级”典型合作社、190个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认定后,全区共有旗县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6470个,旗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11372个。
下一步,一是我们将开展百企竞争力提升工作,聚焦全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和七大重点产业链15家链主企业,按梯队遴选159家企业开展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在育种、种植养殖、加工、销售推广、金融支持等方面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力争2024年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72家。通过2-3年集中扶持打造,力争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增幅稳定在8%以上。二是继续开展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和建设工作。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辅导队伍建设,推进农牧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开展培训2000人次,2024年预计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1500个,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000万亩,继续选择100个村、20个乡镇、10个旗县开展整建制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天天看:2023年在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如何?普惠金融是中央金融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中的一篇,2024年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如何写好这篇大文章,加强对民营小微和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樊永升:2023年以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增总量、助纾困、降价格、优服务”四项举措,全力做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积极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生产发展。一是在扩大民营小微信贷投放上,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投放。2023年全区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186.2亿元,同比多放37.6亿元;累计提供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8865万元,撬动地方法人银行增加普惠小微贷款51.5亿元。2023年11月末,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852.6亿元、279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21.1%,均高于全区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2.4%)。二是在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方面,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稳妥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的接续转换工作,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差异化接续服务。2023年1-11月全区金融机构累计为2万家(次)普惠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70.3亿元。三是在降低融资成本上,深入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政策,用好用足央行低成本资金,持续向民营小微市场主体合理让利。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内部转移定价机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内部转移定价机制之中,引导贷款利率水平稳中有降。2023年11月份,全区普惠小微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四是在优化金融服务方面,强化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2023年前三季度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8亿元,同比增长28.9%。引导鼓励征信平台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2023年12月末,自治区、盟市两级征信平台共注册企业12.26万家,实现融资对接并成功放款1498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推出“账易贷”“商融通”等普惠金融系列信贷产品118款。2023年11月末,全区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1316亿元,同比增长19.4%,高于全区一般贷款增速7个百分点。
去年末,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金融领域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方案》,就做好“五篇大文章”提出11条具体工作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指导金融机构抓好落实。在普惠金融方面,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继续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不断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继续用好用足央行低成本资金,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推动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稳中有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落细各项利企惠民政策,持续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充分运用科技赋能,大力推广线上随借随还贷款模式,高效便捷满足个体工商户的用款需求。
内蒙古新闻网:人社部门作为三年成长计划的主要参与部门,2023年在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果?2024年将从哪些方面继续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来政策利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文钢: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在过去的一年里,各级人社部门聚焦推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全力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着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落实惠企政策。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经办流程,通过“直补快办”“免申即享”等模式,全面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惠企政策,释放政策红利42亿元,惠及各类企业27万户次,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
二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放宽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领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将当年新招用人数占比由原来的20%下调为15%,将贷款额度由最高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扩大了创业支持范围、加大了扶持力度。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培训,开展创业培训2.4万人,及时跟进做好创业服务工作,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是帮助解决用工难题。强化用工供需双向对接,优化就业服务流程,做好用工指导,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零工市场,密集开展小规模专场招聘会3000余场次,采取“直播带岗”等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实施中小微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就业见习计划,储备高校毕业生1.8万人,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解决中小微企业用工需求。
四是创新优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活动,全区设置1900余名人社服务专员,联系服务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1.56万家企业,主动联系、靠前服务、精准对接,在人社政策解读、招工用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回应企业诉求4200余条,解决企业用工需求7.5万人。
2024年,我们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落实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部署要求,鼓励支持创业,稳市场、保就业、促发展。一是精准落实惠企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精准识别政策落实对象,完善经办服务流程,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应享尽享”。二是继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组织开展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为主题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及时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经营主体名单推荐至金融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三是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联系小微企业桥梁纽带作用,扩大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覆盖面和精准度。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双向联系、双向服务”机制,常态化举办更具针对性、精准性和灵活性的小型专场招聘会,及时解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需求。四是加大小微企业技能培训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培养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小微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培训,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内蒙古法制报: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娘家人”,2023年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2024年将采取哪些务实举措促进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2023年我区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复苏势头明显。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在精准帮扶方面,深入开展“问情服务”,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问情服务”,入户走访3428户,回收服务单6888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425个。在促进发展方面,建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培育库,实施“个转企”变更登记改革,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保留原字号,制作“个转企”解读视频在各级政务大厅轮播宣传,先后发布两期6个“个转企”典型案例,2023年共入库培育5464户,完成转型763户,其中13户为试点主体。“个转企”为个体工商户突破发展瓶颈提供了思路,比如鄂托克旗晓可耐肉店成立于2016年2月,主要经营牲畜肉产品加工及销售,2022年前肉店年平均营业额在400万元左右,经营状况良好。2023年,肉店负责人通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个转企”政策宣传,感受到企业身份带来的诸多政策利好,主动申请办理“个转企”登记,成立内蒙古晓可耐食品有限公司。“个转企”后,公司营业范围扩大,通过网络经营外地客户不断增加,营业收入显著增长,银行贷款额度提升,为企业扩大规模、更好发展奠定了基础,经营者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市场竞争不断加大、经营行业业态变化等因素影响,广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依然存在诸多困难。2024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从三方面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更好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实施精准帮扶,构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机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帮扶措施。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组织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整治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支持做大做强。降低“个转企”制度性成本,推进落实“个转企”一次性补助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健康成长。同时,突出党建引领发展,发挥党员经营户和先锋示范岗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个体工商户诚信经商、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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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8 09: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月1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作主题发布。内蒙古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长在,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爽,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赵玉生,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樊永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文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
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持续关注与大力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区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情况。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作为民营经济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的作用。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主体中的占比超94%,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力量、最坚实的基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多次就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提出要求、作出部署,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今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从健全四个体系、开展五大行动、实施六项工程的角度作出政策安排,为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一系列政策利好。2023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多管齐下、多点突破、多措并举优服务、解难题、促发展,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为自治区经济运行总体向上向好、稳中快进优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量质双升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从体量上看,2023年全区经营主体发展到273万户,同比增长7.9%。其中小微企业59.61万户、个体工商户199.52万户,分别同比增长7.59%和7.3%。2023年度全区新设经营主体45.90万户,同比增长24.59%,增量和增率均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新设小微企业8.72万户、个体工商户34.19万户,同比增率均超20%,呈现稳中快进发展趋势。从质量上看,企业活跃度提升至66%,千人拥有经营主体量提升至113.7户,每新设100户对应退出户数较去年同期减少7户,整体存活率明显改善。随着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在经营主体中占比提升至24%以上,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数量之比提升至33%,经营主体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实现“个转企”763户,“小升规”1206户,新设“四新”主体4.43万户,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539户,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户,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8户,创新型中小企业431户,创建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10个,示范家庭农牧场190个,纳入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名录23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审批许可方面,深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巩固“证照分离”改革成果,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实行预包装食品备案与营业执照联办,目前有115项“一件事”实现“一次办”,办事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平均压减57%,“联办”办件量达127万件,完成经营者变更登记4.16万户,预包装食品备案联办业务7.6万笔,“证照分离”改革惠及经营主体66.64万户,其中实行告知承诺23.73万件,直接取消审批29.03万件,审批改为备案59.83万件,优化准入服务161.84万件,审批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在税收优惠方面,落实国家、自治区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截至11月底,全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 274.3亿元,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是主要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80.6亿元,占比65.8%。在金融扶持方面,持续提供央行低成本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资金投入,实施延本付息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推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持续降低融资成本。利用“信易贷”平台、“内蒙古普惠金融超市”等线上融资渠道,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服务。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民营企业、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分别为6852.6亿元和279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和21.1%;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705.2亿元,同比多放216.9亿元;累计为2万家(次)普惠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70.3亿元;累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动承担信贷环节费用和支付手续费达1.4亿元;累计发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14.51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63%,担保余额共297.0亿元;“信易贷”平台已入驻注册企业超43万家,全区4858个银行保险机构网点入驻“内蒙古普惠金融超市”,访问总量超100万人次。在用工保障方面,建立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机制,将创业服务、零工市场等纳入内蒙古“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服务范围,组织“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供需对接服务。2023年截至11月底,依托“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累计发布用人单位岗位数46.15万个,个人注册11.8万人,累计发布求职信息5.88万人次;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3015场,参加企业7.07万家,提供就业岗位217.69万个(次)。这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主要用人单位。在政策申享方面,发布《惠企政策一本通》电子书1.0-6.0版,制作惠企政策宣传短片和“惠企”政策大讲堂“微视频”,借助抖音、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宣传,点读人数超过100万。打造政策综合查询平台,依托“蒙企通”微信小程序上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直通车”,实行惠企政策分类检索、关键词搜索。截至2023年11月底,专区累计访问量1.4万次,政策阅读量5514次。在法律服务方面,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万所联万会”活动,加强律师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联系,推动“法治体检”常态化。2023年,开展“法治体检”4963次,组织律师进企业5500余家,开展宣讲活动、专题讲座1578场,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1.6万余次,挽回经济损失超5000万元。在权益保障方面,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违约拖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无分歧账款动态清零。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累计清偿化解18.72亿元。
三是经营成本持续降低。全面落实“欠费不停供”和“缓交电费”政策,实行检验检测费用部分减免,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减负。截至2023年12月底,已为1743户申请延期缴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缓缴政策,缓缴电费2513.44万元,减免电费违约金共计228.89万元;全区累计减免各类检验检测费用4522.52万元;质量基础设施累计服务企业5.17万家,解决技术难题1.38万个,为企业节约成本、减免费用1.2亿元。
四是市场秩序有序规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强化涉企收费监管,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制,推行轻微违法“首违可以不罚”,实施信用提升行动,推出信用修复“承诺容缺”办理,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构建更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2023年,全区共梳理政策措施1.16万件,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66件,已全部整改完毕;涉企收费检查单位3177家,结案25件,实施经济制裁4882.39万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覆盖3800余家,减免、降低会费2300余万元;通过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6万户,恢复个体工商户信用正常记载状态9.85万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25户,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4条;适用首违不罚案件2899件。
五是发展举措推陈出新。在发展特色文旅产业方面,积极培育文旅商品品牌,推动非遗传承创新发展,开展非遗带动就业增收行动,积极打造旅游休闲街区,培育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促进我区文旅产业发展壮大。2023年,全区58个“我和草原有个约定”实体店挂牌营业,认定19个自治区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36条非遗特色精品旅游线路,设立17个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推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人,建成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5个,评定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10个,评定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7家。在支持创业创新方面,强化创业培训服务,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加强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2023年截至11月底,全区开展创业培训2.17万人,相关高校共立项创新创业教学改革课题29项,新建创新创业课程52门,培训创新创业教师435人,高职院校共举办创新创业教育专题讲座、培训246场次。在质量提升方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帮助企业形成重质量的发展意识。2023年新增企业首席质量官389名,指导18户小微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培树典型方面,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小个专”党建引领作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小个专”基层党组织发展至2481个、党员2.68万名;非公经济团组织发展至4216个、团员2.43万名,覆盖经营主体1.05万户,评定党建示范点40个、示范单位14个。
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扛起牵头责任,与有关部门一道,把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积极组织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真心实意帮助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扩大就业、繁荣市场、改善民生、促进消费中的重大作用,扎扎实实为完成“两件大事”“闯新路、进中游”贡献力量。
以上是今天的发布内容,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
北疆新闻网:三年成长计划重点任务第一项就是“健全财税支持体系”,2023年税务部门在税费优惠方面都采取了哪些举措?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来了哪些利好?2024年税务部门在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内蒙古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长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们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系到我区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部署,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所需,从落实税费优惠、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各项纾困措施落地见效,助力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轻装前行、茁壮成长。
一是精准落实国家优惠政策。2023年出台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共77项,其中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就有50项。自治区税务局打造“精心谋划、精准推送、精确核算、精细分析、全程风控、全面督审、全盘纪检、全力严打”的“四精四全”闭环式全链条管理体系,全力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应享尽享,2023年1至11月,全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 274.3亿元,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80.6亿元,占比65.8%。
二是积极落实地方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自治区的税收自主权,自治区税务局积极推动我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地方性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适用税额按照现行车船税适用税额的50%征收,2023年1-11月累计减税超22亿元,与国家普惠性优惠政策共同发力,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
三是着力提升税费服务质效。高质量开展自治区第二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聚焦个体工商户自身特点、业务办理难点、税费服务重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开展精准推送和商圈宣传专题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5万余份,帮助个体工商户掌握政策、熟悉操作。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容缺办理服务,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持续推进。
2024年,将结合自治区税务局新发布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0条”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一是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法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减轻税费负担;推动中小微企业精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我区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措施。重点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结合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进一步优化升级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着力加强“政策找人”,积极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三是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发票领用开具、欠税管理等6个业务领域推行非强制性执法等,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税收法治环境。四是助力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依托“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查询潜在供应商或采购商,形成“产销清单”“推荐清单”,助力解决我区小微企业在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和产品销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持续深化“银税互动”,扩大“银税互动”合作范围,帮助更多小微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获得融资支持。
谢谢!
人民网:2023年在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有哪些?2024年自治区科技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爽: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围绕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提出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从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健全政策保障体系。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链条,形成全方位政策支持体系。持续加大科技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联合呼和浩特市科技局、自治区税务局举办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培训会,同步进行“科技政策面对面”视频号直播,培训人次3700余人。与自治区股权交易中心举办科创专板服务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培训人次近300人。
二是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 双提升”行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组织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服务行动,引导企业科技特派员了解企业需求,打通科技政策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2023年底,全区备案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33家,入站企业科技特派员3101人,服务企业达到6929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2371家。企业科技特派员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731项,协助企业搭建平台503个、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562项。落实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政策,对443家企业给共给予1.3亿元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全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分别达到1887、2539家,较上年增幅分别超过20%、60%。
三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瞄准所属细分行业领域,加大创新投入。发布数字经济领域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将“工业物联网智能接入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基于5G技术的车联网、智能制造、智能采矿、智慧电力、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物流等平台系统研发与示范”2个方向专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报。通过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项目,进一步激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的积极性。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继续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强化对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精准支持,着力推动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一是持续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推动各项科技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继续加大支持企业培养引进人才力度,从政策环境和人才引育上形成鼓励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沃土。二是加强小微企业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统筹创新资源,鼓励小微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提升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持续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三是健全和完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为企业提供各类精准创新服务,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小微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上取得突破,引导企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2023年在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农牧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有哪些?2024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赵玉生:2023年,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农牧厅聚焦肉牛、肉羊、奶业、羊绒、玉米等7条重点产业链,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推进马铃薯产业链发展六条政策措施、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农牧厅还制定印发了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工作方案,羊皮食品化、苁蓉锁阳、杂粮杂豆等特色产业发展方案。同时深入实施《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参与建设7个国家级产业集群和54个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通过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服务平台发布18家银行和保险机构涉农金融产品50个;为龙头企业、联合体以及被带动联结的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累计发放贷款3.52亿元。组织开展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2023年全区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947家,中小微企业占比89.7%,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9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770家,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总额2104.28 亿元,预计全年营业收入4659.86亿元。
在支持合作经济发展方面,印发《关于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意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八条实施意见》等政策。选聘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800多人。开展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整体质量。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培训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业务骨干近2000人次。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61175万元,完成项目900万亩,带动全区社会化服务2800万亩。认定310个自治区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100个自治区“五星级”典型合作社、190个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认定后,全区共有旗县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6470个,旗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11372个。
下一步,一是我们将开展百企竞争力提升工作,聚焦全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和七大重点产业链15家链主企业,按梯队遴选159家企业开展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在育种、种植养殖、加工、销售推广、金融支持等方面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力争2024年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72家。通过2-3年集中扶持打造,力争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增幅稳定在8%以上。二是继续开展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和建设工作。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辅导队伍建设,推进农牧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开展培训2000人次,2024年预计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1500个,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000万亩,继续选择100个村、20个乡镇、10个旗县开展整建制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天天看:2023年在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如何?普惠金融是中央金融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中的一篇,2024年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如何写好这篇大文章,加强对民营小微和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樊永升:2023年以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增总量、助纾困、降价格、优服务”四项举措,全力做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积极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生产发展。一是在扩大民营小微信贷投放上,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投放。2023年全区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186.2亿元,同比多放37.6亿元;累计提供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8865万元,撬动地方法人银行增加普惠小微贷款51.5亿元。2023年11月末,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852.6亿元、279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21.1%,均高于全区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2.4%)。二是在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方面,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稳妥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的接续转换工作,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差异化接续服务。2023年1-11月全区金融机构累计为2万家(次)普惠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70.3亿元。三是在降低融资成本上,深入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政策,用好用足央行低成本资金,持续向民营小微市场主体合理让利。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内部转移定价机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内部转移定价机制之中,引导贷款利率水平稳中有降。2023年11月份,全区普惠小微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四是在优化金融服务方面,强化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2023年前三季度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8亿元,同比增长28.9%。引导鼓励征信平台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2023年12月末,自治区、盟市两级征信平台共注册企业12.26万家,实现融资对接并成功放款1498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推出“账易贷”“商融通”等普惠金融系列信贷产品118款。2023年11月末,全区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1316亿元,同比增长19.4%,高于全区一般贷款增速7个百分点。
去年末,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金融领域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方案》,就做好“五篇大文章”提出11条具体工作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指导金融机构抓好落实。在普惠金融方面,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继续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不断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继续用好用足央行低成本资金,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推动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稳中有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落细各项利企惠民政策,持续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充分运用科技赋能,大力推广线上随借随还贷款模式,高效便捷满足个体工商户的用款需求。
内蒙古新闻网:人社部门作为三年成长计划的主要参与部门,2023年在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果?2024年将从哪些方面继续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来政策利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文钢: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在过去的一年里,各级人社部门聚焦推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全力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着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落实惠企政策。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经办流程,通过“直补快办”“免申即享”等模式,全面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惠企政策,释放政策红利42亿元,惠及各类企业27万户次,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
二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放宽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领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将当年新招用人数占比由原来的20%下调为15%,将贷款额度由最高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扩大了创业支持范围、加大了扶持力度。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培训,开展创业培训2.4万人,及时跟进做好创业服务工作,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是帮助解决用工难题。强化用工供需双向对接,优化就业服务流程,做好用工指导,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零工市场,密集开展小规模专场招聘会3000余场次,采取“直播带岗”等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实施中小微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就业见习计划,储备高校毕业生1.8万人,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解决中小微企业用工需求。
四是创新优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活动,全区设置1900余名人社服务专员,联系服务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1.56万家企业,主动联系、靠前服务、精准对接,在人社政策解读、招工用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回应企业诉求4200余条,解决企业用工需求7.5万人。
2024年,我们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落实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部署要求,鼓励支持创业,稳市场、保就业、促发展。一是精准落实惠企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精准识别政策落实对象,完善经办服务流程,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应享尽享”。二是继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组织开展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为主题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及时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经营主体名单推荐至金融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三是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联系小微企业桥梁纽带作用,扩大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覆盖面和精准度。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双向联系、双向服务”机制,常态化举办更具针对性、精准性和灵活性的小型专场招聘会,及时解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需求。四是加大小微企业技能培训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培养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小微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培训,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内蒙古法制报: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娘家人”,2023年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2024年将采取哪些务实举措促进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2023年我区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复苏势头明显。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在精准帮扶方面,深入开展“问情服务”,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问情服务”,入户走访3428户,回收服务单6888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425个。在促进发展方面,建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培育库,实施“个转企”变更登记改革,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保留原字号,制作“个转企”解读视频在各级政务大厅轮播宣传,先后发布两期6个“个转企”典型案例,2023年共入库培育5464户,完成转型763户,其中13户为试点主体。“个转企”为个体工商户突破发展瓶颈提供了思路,比如鄂托克旗晓可耐肉店成立于2016年2月,主要经营牲畜肉产品加工及销售,2022年前肉店年平均营业额在400万元左右,经营状况良好。2023年,肉店负责人通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个转企”政策宣传,感受到企业身份带来的诸多政策利好,主动申请办理“个转企”登记,成立内蒙古晓可耐食品有限公司。“个转企”后,公司营业范围扩大,通过网络经营外地客户不断增加,营业收入显著增长,银行贷款额度提升,为企业扩大规模、更好发展奠定了基础,经营者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市场竞争不断加大、经营行业业态变化等因素影响,广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依然存在诸多困难。2024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从三方面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更好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实施精准帮扶,构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机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帮扶措施。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组织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整治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支持做大做强。降低“个转企”制度性成本,推进落实“个转企”一次性补助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健康成长。同时,突出党建引领发展,发挥党员经营户和先锋示范岗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个体工商户诚信经商、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