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特殊环节清单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特殊环节清单(2025版)
序号 审批服务事项 责任部门 特殊环节
办理方式 设立依据 办理流程 适用条件 流程办理用时
 
(工作日)
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项目核准部门 征求部门或地方政府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二十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商请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核准机关认为需要征求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意见的项目 法定时限:7
承诺时限:3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自然资源部门 现场踏勘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369号)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期,根据项目用地预审层级,由项目单位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踏勘申请 涉及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5
3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自然资源部门 征求部门意见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条 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项目类型、规模等,制定协议出让土地方案 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 承诺时限:5
组织评估集体决策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一条 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拟出让地块 承诺时限:5
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二条 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报批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和底价 协议出让土地 承诺时限:5
公布公示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四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协议出让土地 法定时限:不
少于15
承诺时限:15
4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自然资源部门 公布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需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5
5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建部门 公布公示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第十四、十五、十六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法定时限:15
承诺时限:5
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住建部门 抽查检查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随机进行现场情况抽查 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 承诺时限:2
7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住建部门 现场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抽样查看、测量、测试、联调联试等,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特殊建设工程 承诺时限:5
8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住建部门 随机抽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八、三十九条 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制作检查记录,通知检查结果并公示 其他建设工程 承诺时限:5
9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林草部门 现场查验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条 收件至查验 拟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 法定时限:10
承诺时限:10
公示公告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在林地所在地的村()或者林场范围内将拟使用林地用途、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公示 拟使用林地的建设项  法定时限:5
承诺时限:5
收费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税〔2025539号)) 建设单位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 拟使用林地的建设项  以缴费时间为
     
现场踏勘、专家评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组织专家现场勘验,评审 拟使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 法定时限:30
承诺时限:7
10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林草部门 收费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九条、taptap点点官网下载在哪下载关于印发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28号)) 建设单位预交草原植被恢复费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法定审批时限:20
11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文物部门 实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第四十三条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省文物局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法定时限:45
日以内
承诺时限:45
专家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第四十三条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相关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设计方案、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出具部门意见 建设工程选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涉及一般文物点分布范围的建设项  法定时限:45
日以内
承诺时限:45
12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国安部门 现场踏勘、专家评审 《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反间谍法》第二十一条 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踏勘,专家评审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承诺办理时
限:20
13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生态环境部门 公示(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第五十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第二十二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后,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法定时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公示(拟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第五十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拟审批信息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法定时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技术评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程序规定》第十条 委托评估中心、选取专家、技术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2004)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年)第十二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时,应当向社会公开项目情况,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1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水利部门 现场查勘、专家技术审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组织技术评审机构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法定时限:30
日以内
承诺时限:30
1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发改部门 技术评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三条 委托具备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节能审查机关认为有需要的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30
16  取水许可 水利部门 组织专家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水行政机关认为有需要的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30
征求意见 征求取水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意见 水行政机关认为有需要的建设项目 法定时限:15
  
日以内
承诺时限:5
征求意见 城区地下水征求城建部门意见 水行政机关认为有需要的建设项目 法定时限:5
  
日以内
承诺时限:3
17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气象部门 现场踏勘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受理机构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在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高空气象观测站、天气雷达站、气象卫星地面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 承诺时限:7
专家论证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复查和专家论证 承诺时限:13
1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 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安全局、气象局(盟、旗区) 现场踏勘、随机抽查、技术审查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发布 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第二十三条 
《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               
《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六十六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三十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改)第八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20193月修改)第九条、第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国务院令第714号修改)第四十九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三十八条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第十四条
受理机构负责组织现场踏勘,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制作检查记录,通知检查结果并公示,审批机构委托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项目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
全盟范围安全控制区域内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或者以转让等方式将所有权转让给境外组织、机构、个人已建建设项目。                                
3.
规划区内进行用地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项目验收。                     
4.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办理消防验收;除此以外的建设工程,办理备案手续。                         
5.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程
6.
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30
19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初设审批部门 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 《政府投资条例》 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投资规模较大政府投资项目 承诺时限:3
20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气象部门 技术审查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第九条 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矿区、旅游景点或投入使用的建()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15
21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住建部门 现场踏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审批机关应组织现场踏勘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2
22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住建部门 现场踏勘、专家评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审批机关应组织现场踏勘,根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评审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5
23  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住建部门 现场踏勘、专家评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审批机关应组织现场踏勘,根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评审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5
24  因工程建设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现场踏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审批机关应组织现场踏勘 审批机关认为有需要的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2
专家论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涉及需迁移古树名木的,核准机关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批机关认为有需要的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5
25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住建部门 现场核查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对重点排水户进行现场核查,对其他排水户采取抽查方式进行现场核查 重点排水户 承诺时限:3
26  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气象部门 评估评审 《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第十一条 审批机构或者委托相关机构 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下列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1.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2.重大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3.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4.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5.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承诺时限:3
27  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 住建部门 专家评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1号公布,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
第二十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向审批主管部门提交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后出具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请单位。 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是我国对超出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规范未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充分;需要采用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等进行安全性、可行性的论证。适用于超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特殊功能与高风险建筑、采用特殊结构或材料的建筑、国家及地方重大建设工程及其他特殊建筑。 法定时限:20
承诺时限:20
- 收起 -

主办单位:点点在线ios版下载官网

蒙ICP备2000142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8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62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