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 | 政策依据 | 享受主体 | 享受条件 |
| 1 | 工信局 | 《内蒙古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022-2025年)》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2 | 科技局 |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3 | 工信局 | 《关于开展2025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信政策法规字〔2025〕366号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4 | 人民政府办公厅 | 点点最新官方网站下载安装手机版关于扶持农村牧区客运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5 | 人社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 | 企业 | 1.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裁员率按照企业上年度符合领取失业金人数与上年度月平均参保职工人数之比确定,月均参保人数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计算); 3.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和不符合当地环保政策的企业不予返还。 |
| 6 | 人社局 | 《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内蒙古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22号)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7 | 人社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8 | 人社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9 | 医保局 | 《关于推进全区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 | 企业职工 |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以上的企业女职工,以及自2025年起连续领取失业金六个月以上的失业女性,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住院费用结算后,医保信息平台即时抓取就诊数据,系统自动校验参保状态、缴费时长及待遇标准,会同人社部门提取社保卡信息,批量将参保人社保卡数据维护进医保系统,助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工作顺利实施,确保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
| 10 | 医保局 | 《关于优化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内医保险办字〔2023〕61号) | 企业职工 | (一)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新就业地(以下简称“转入地”)办理参保登记,转入地可代办参保职工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暂停参保,参保职工本人也可通过手机线上办理。(二)转入地办理参保登记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自动开启参保登记校验,参保登记成功后,平台开启统筹区规则校验,校验后触发免申转流程,免申转自动生成转移接续信息,并推送至业财系统。(三)转出地接收到平台自动生成的转移接续信息及业财系统推送的财务信息,免申转流程结束。 |
| 11 | 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12 | 税务局 |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 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21号)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13 | 税务局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2027年12月31日前,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
| 14 | 税务局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
| 15 | 税务局 |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 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21号)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16 | 市监局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推行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的意见 | 企业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
| 17 | 民政局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0〕30号) | 企业 | 每年对全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中心厨房等设施进行运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关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市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调度中心):每年补贴50万元; 2.街道(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每年补贴5万元;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补贴3万元; 4.中心厨房:每年5万元; 5.助餐点:每年2万元。 |
| 18 | 教育局 | 《乌海市教育局 财政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教函〔2025〕78号) | 企业 | 乌海市所有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免申即享”模式,按照“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年生均6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
| 19 | 公积金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 职工 | 详细内容见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