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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留言须知

一、来信内容

请确保来信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造谣或诽谤他人、未经证实的消息及言论,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来信人承担。如来信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回复或开展调查的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信件,不再进入处理程序,并自动删除。

二、办理时限

简易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能当即答复的均当即作出具体处理意见。复杂事项按照“信访管理条例”有关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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